隐私实践告知书
本《须知》说明有关您的医疗信息可能会如何被使用和披露,以及您如何获取这些信息。请仔细阅读。
生效日期:2026 年。
如需了解临床边界,请查阅 临床范围与局限。如需了解医师背景,请访问 关于 Edward Ratush, MD, 媒体,以及 文章.
我们的承诺
Advanced Mental Health Institute Inc.("AMHI"、"本诊所"、"我们")依据《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案》("HIPAA"),以及依据管辖物质使用障碍记录保密事宜的联邦法规 42 CFR Part 2,以维护您受保护的健康信息("PHI")的隐私,并向您提供本《告知书》,说明我们就该等信息所负的法律义务与隐私实践。
我们必须遵守本《须知》当前生效的各项条款。我们保留变更本《须知》条款的权利;如作变更,修订后的《须知》将适用于我们所保存的全部受保护健康信息,并将向现有患者提供一份副本,同时在本诊所内张贴。
两层保护
与物质使用障碍治疗相关的记录,受两项相互交叠的法律保护约束:其一是 HIPAA,管辖所有受保护健康信息;其二是 42 CFR Part 2,该法规为标识患者患有物质使用障碍的记录提供了额外且更为严格的保护。当两项法规存在差异时,以保护力度更强的标准为准。
由此产生的实际后果是:在通常情况下,未经您的具体书面授权,我们不会向任何人披露任何可能表明您是本诊所患者身份的记录,即便对方是家庭成员、雇主、保险公司、学校、法院或其他治疗中的临床医生,亦不例外。
我们如何在无需您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与披露您的信息
用于治疗
我们可能会使用您的受保护健康信息,为您提供医疗及相关服务。在获得您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这可能包括与会诊临床医生、支持居家医疗稳定化的护理团队、在合作范围内工作的家庭治疗师,或参与您照护的其他医生分享相关临床信息。物质使用障碍记录仍受 42 CFR Part 2 保护;在几乎所有情形下,将其分享至本诊所之外均需您的书面同意。
用于付款
本诊所为自费诊疗,不向第三方保险公司结算费用。在获得您的书面授权后,我们可为您提供一份账单明细(即“超级账单”/superbill),供您自行向保险公司提交。未经您的具体书面授权,我们不会向保险公司、雇主或其他第三方传送账单信息。
用于医疗保健运营
我们可能会将您的受保护健康信息用于本诊所的内部运营——质量审查、培训、资质认证、法律服务及类似的行政活动。在 42 CFR Part 2 适用之处,我们将遵循其更为严格的规定。
法律要求或允许的披露——无需您的授权
在有限的情形下,联邦与州法律要求或允许在未经您授权的情况下披露某些信息。这些情形包括:
- 在州法要求的情形下,对疑似虐待儿童、虐待老人或虐待易受伤害成年人的报告
- 为防止对患者或另一可识别人员造成迫在眉睫的伤害而必须披露的真实医疗紧急情况
- 法律要求的公共卫生活动,包括对某些传染病的报告
- 遵从一项明确授权披露物质使用障碍记录的有效法院命令——请注意,普通的传票、搜查令以及证据开示请求 并非 在 42 CFR Part 2 下不构成充分依据;须有载明具体认定的法院命令
- 在本诊所场所内实施的、或针对本诊所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
- 在特定保护性协议下开展的研究、审计及评估活动
- 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验尸官或法医的查询
需要您书面授权的披露
除上述情形外,未经您的书面授权,我们不会使用或披露您的受保护健康信息。依据 42 CFR Part 2 针对物质使用障碍记录的授权,必须包含患者姓名、接收方姓名、拟披露的具体信息、披露目的、有效期限,以及关于患者撤销权的声明。以下情形始终需要您的书面授权:
- 向家庭成员、朋友、雇主、律师、学校,或任何其他未直接参与您治疗的一方所作的披露
- 任何形式的营销沟通
- 出售受保护健康信息(无论是否获授权,本诊所均不从事此类行为)
- 在任何公开、宣传、研究或教育性场合使用您的姓名、肖像、评价或可识别信息
- 对心理治疗记录的大多数披露
您可以随时以书面形式撤销授权,但本诊所已基于该授权采取行动的部分除外。
保密性与家庭
家庭的纳入是本诊所临床模式的组成部分。即便如此,医师与患者之间的沟通仍属保密,而与家庭成员的沟通,唯有在取得患者明确同意、并在约定的范围之内方可进行。本诊所始终清晰地区分:患者是这一特权的持有者,而家庭则是患者照护的参与者。
您对自身健康信息所享有的权利
对于本诊所所保存的您的受保护健康信息,您享有以下权利:
- 查阅及复制的权利。 您可以查阅并索取您大部分记录的副本。某些心理治疗记录,以及为应对法律程序而准备的记录,则不在此列。
- 请求更正的权利。 倘若您认为您记录中的信息有误或不完整,您可以要求我们予以更正。在有限的情形下,我们可能会拒绝该请求;若我们予以拒绝,您有权提交一份书面的异议声明。
- 获知披露记录清单的权利。 您可以索取一份清单,列出我们出于治疗、付款及运营之外的目的,对您受保护健康信息所作的披露。
- 请求限制的权利。 您可以要求我们限制对您受保护健康信息的某些使用或披露。我们并无义务同意,唯有在患者全额自费付款而涉及向保险公司披露的有限情形下例外——而全额自费正是本诊所的默认方式。
- 以保密方式进行沟通的权利。 您可以要求我们通过特定的地址、电话号码或特定方式与您沟通。
- 获取本《须知》纸质副本的权利 应要求提供。
- 在发生信息泄露时获得告知的权利 涉及未加密受保护健康信息的情形。
- 提出投诉的权利。 您可以向本诊所或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民权办公室提出投诉,且不会因此遭受报复。
沟通与技术
本诊所的患者通常通过电话、加密短信、加密视频及加密消息与医生保持联系。标准短信与未加密电子邮件并非安全渠道,本诊所不会以此传输临床信息。经短信收到的初次咨询仅包含咨询方姓名及预约请求;临床细节则留待咨询时沟通。
网站与数字隐私
本网站不使用第三方广告像素、跨站追踪技术,或与广告商共享数据的分析平台。本诊所不在任何页面上部署 Meta(Facebook/Instagram)、TikTok 或其他社交媒体追踪像素。本网站无需注册账户,不通过表单收集健康信息,也不放置任何将访问者与临床记录相关联的 cookie。任何代表我们处理信息的第三方服务(例如通过 Stripe 进行的支付处理),均在适当的协议下运作,且仅处理所需的最低限度数据。
通过短信发送至 917-512-6082 的咨询,由本诊所与移动运营商依据标准电信法规加以处理;短信本身并非加密媒介,因此本诊所请求初次咨询中不要包含临床细节。
对您作为患者身份的保密
未经具体书面授权,本诊所不会就任何第三方的查询,确认或否认某人是、曾是,或曾咨询过成为患者一事。此规定适用于非合作当事方的家庭成员、雇主、律师、记者及任何其他方。
合作条款
以下条款适用于咨询、为期一年的合作,以及与本诊所开展的任何按需临床工作。此处仅为概要;具有约束力的文本,是在照护开始时签署的合作协议。
咨询
咨询费为 5,000 美元,须于就诊前全额支付。咨询一经进行,费用恕不退还。咨询约为两小时的医生时间,按本诊所每小时 2,500 美元的费率计算,包含一次与患者的临床访谈、一次单独与家庭的访谈,以及对相关既往记录的审查。
倘若在咨询后的六十天之内,患者与家庭选择加入为期一年的合作关系,则咨询费可抵扣该合作费用。
为期一年的合作
为期十二个月的合作费用为 100,000 美元,按合作协议所载条款支付。该费用涵盖(在有临床指征时的)居家医疗监护稳定化、为患者及家庭提供的十二个月直接医生连续性照护,以及嵌入整个进程之中的结构化家庭工作。
合作费用未涵盖的商品与服务——例如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处方药物、医院或急诊科照护、住院治疗、本诊所以外临床医师的服务,以及与差旅相关的费用——均由患者自行承担。本诊所不向第三方保险公司开具账单;在适用的情况下,患者可获取一份收费明细单(superbill)以供自行提交。
按需计费时间
在有效合作关系之外的临床与咨询时间,按每小时 $2,500 计费,以十五分钟为增量单位,最低计费一小时。
取消与预约
若在不足 48 小时前通知取消咨询,将不予退还咨询费。在有效的合作关系之内,本诊所会与患者及家庭协作维护日程安排;错过的预约将从临床角度而非商业角度予以处理。
医患关系的范围
医生的临床判断主导一切医疗决策。本诊所并非全天候急救医疗服务。遇医疗急症时,患者或家庭应拨打 911 或前往最近的急诊科;并应尽早通知本诊所。如需心理健康或物质使用危机支持,请拨打或发送短信至 988,或使用 988 生命热线(Lifeline)在线聊天。
终止
任何一方均可随时以书面形式终止合作关系。本诊所可因未付款、违反合作协议、危及临床人员安全的行为,或使继续合作变得不适宜的临床原因而终止合作关系。在适用退款的情况下,退款事宜受合作协议约束;本诊所不会留存超出该协议所载范围的未使用费用。
适用法律
本合作协议受纽约州法律管辖,但因医疗执照、执业范围或消费者保护之故而由患者居住州法律优先适用者除外。争议将通过在纽约县进行的具有约束力的仲裁予以解决,但适用法律要求采用其他管辖机构者除外。
联系方式与投诉
如对本《告知书》有任何疑问、欲行使您作为患者的各项权利,或欲提出隐私投诉,请通过向您提供的合作材料,以书面形式联系本诊所的隐私专员,或通过发送短信至 917-512-6082 主动联系并要求隐私专员予以回复。
您也可以向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民权办公室提出投诉,地址为 www.hhs.gov/ocr。本诊所不会因任何患者提出投诉而对其施加报复。
本《须知》旨在遵循 HIPAA 及 42 CFR Part 2 的各项要求。敬请患者及潜在患者仔细阅读本《须知》,并在合作开始之前,就任何疑问向本诊所提出。